事项名称 | 中层单位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业绩核定表 | ||
服务类别 | 主办部门 | 人才工作办公室 | |
联系人 | 宋吉武 | 联系电话 | 0431-85166047 |
依据《吉林大学人才工作激励实施办法》(校党发﹝2021﹞83号)第二条“中层单位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年度业绩内容”相关规定,对中层单位上一年度新培育和全职引进国家级人才情况进行核定,学校依此情况实施相关支持和激励。
1.新培育国家级人才,指的是本单位现有人才首次获评国家级人才或晋升为更高层次国家级人才。
2.全职引进国家级人才,按入职报到时间统计;“校外引进--项目”类型,如在申报国家级人才项目前已经入职的,按国家级人才新聘任合同起始时间统计;国家级人才校内调动不做统计。
3.年度业绩统计期间为“上一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4.个人伯乐奖人员需引进人才本人确认,最多限填2人,如为2人,奖金平均发放。
主管负责人:施展
提交人:宋吉武
事项提交部门:人才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