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基金会捐赠协议审核申请 | ||
服务类别 | 主办部门 | 校友和基金工作办公室 | |
联系人 | 董卓超 | 联系电话 | 85155211 |
经基金会及法律顾问审核后,规范签署捐赠协议。
1.捐赠协议原则上应使用基金会协议范本。
2.捐赠方为企业、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落款应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代表签字、填写日期,并加盖骑缝章。
3.捐赠协议一般为一式两份,捐赠方和基金会各存一份原件,承办单位留存右上角已填写合同编号和项目编号的扫描件。
主管负责人:王婷婷
提交人:董卓超
事项提交部门:吉林大学教育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