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捐赠协议审核申请
经基金会及法律顾问审核后,规范签署捐赠协议。
1. 捐赠协议乙方为“吉林大学教育基金会”,非校内单位;
2. 捐赠协议约定捐赠总金额,如分年度捐赠,还需要约定每年度捐赠金额及捐赠年限;捐赠协议第三条,重点约定捐赠设立项目名称、使用用途,如奖助学金捐赠,可以在第三条明确奖励范围、奖励人数、奖励金额、评选条件等内容;
3. 捐赠协议中捐赠资金交付时间,如为一次性捐赠则一般为捐赠协议签署后10日内,如为分年度捐赠,需要约定每年度捐赠资金的具体到账日期;
4. 捐赠协议签署,如为个人捐赠,则甲方为个人姓名,落款由本人签字;如为企业、社会组织捐赠,甲方为企业或组织名称,落款由捐赠方代表签字,同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签署日期,加盖骑缝章;
5. 捐赠协议一般为一式两份,捐赠方和基金会各存一份原件,校内单位留存右上角加盖基金会合同和项目印章的最终版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