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印使用申请(社科院)
本服务用于人文社科类项目、成果、平台和学术交流校印使用申请,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各类项目用印、科研成果奖申报用印、期刊管理用印、科研平台申报用印、专家资格推荐用印和学术团体用印。
1.详细咨询电话
各类项目用印申请(除后期项目、外译项目),联系人:王洪旭、侯书理,联系电话:0431-85155451;
各类后期资助项目、外译项目用印、科研成果奖申报用印、期刊管理用印,联系人:于晓海,联系电话:0431-85167056;
科研平台申报用印、专家资格推荐用印,联系人:于天琪,联系电话:0431-85167299;
学术团体用印,联系人:李伶婧,联系电话:0431-85167266。
2.填写申请务必注明用印类型、用印内容、印章类型及申请印章数量,上传附件需与申请内容一致。
3.待审批流程进行至“办理大厅盖章”时,申请人需要打印审批单。
4.经办人需持的工作证、学生证、一卡通和审批单到师生大厅校长办公室15号窗口办理。如有授权委托书用印,必须同时携带授权人工作证或一卡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