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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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期间办理财务报销业务的通知

2020-05-14

财务处

27804次

校内各单位及广大师生:

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为防止疫情扩散,保护师生安全,保证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现就疫情期间办理财务报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办理方式

原则上各项财务报销业务均通过非接触方式进行,财务处及各校区财务办开通自助投递服务,开放自助投递机,采取“网上预约、自助投递”方式办理报销业务,以减少师生员工往来财务部门的次数和外出时间。

财务部门每天上午取单,取回后统一安排处理。涉及疫情防控或急需的开支请在投递时注明,我们将优先处理。

二、业务办理要求

1.请经办人登录财务处综合信息门户(网址:cwc.jlu.edu.cn)进行网上预约,将打印出的《网上报账单》和其他报销需要的所有纸质材料依次粘贴好,按照投递机上的操作说明,一单一袋,装入投递机旁的《吉林大学财务处投递专用袋》或其他透明塑料袋密封,将每个投递单扫码后投入投递机。请确保材料粘贴妥当,避免散落丢失。

如有会议、培训等多个单据需要一并投递的,请提前与相关科室联系。

2.涉及各单位领导或业务分管校领导签字事项请在投递前完成;涉及财务部门额度审批、业务审核(合同审核、科研外拨经费审批)的请登陆网上办事大厅(https://ehall.jlu.edu.cn/jlu_portal)点击“资金支付额度审批”,提交申请进行线上审批(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审批完成后请将审批结果打印出来附到报账单后再投递。

3.外汇业务请到财务办事大厅进行现场处理。

4.退单或补充材料等事宜将通过电话、短信方式告知经办人,请经办人确保电话号码正确并保持通讯畅通。

5.请经办人事先通过查阅报账指南(https://cwc.jlu.edu.cn)或通过电话咨询,将报账材料和手续准备齐全,避免退单或补充材料,减少人员往来。

三、有关注意事项

1.发放酬金、劳务费的业务请于每月25日前投递,逾期投递的将放到下月处理。

2.如有极特殊情况确需到现场办理的,请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减少在财务部门等待、逗留时间。同时按照防疫要求带好口罩,自备纸笔等相关用具,将所用纸质材料自行使用资料袋装好,现场办理业务请与工作人员保持1米以上距离。

3.所有到达财务部门的人员请自觉保持卫生,用过的纸巾和口罩应妥善处理,请勿随意丢弃。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若相关事项安排有所调整,财务部门将通过校内通知、财务网站、微信平台等渠道另行通知。疫情防控期间,非紧急业务办理时间可能会有所延长,感谢广大师生对财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各科室联系人

核算科:刘建飞85166674  赵芷馨8516777  cwchsk@jlu.edu.cn

北区财务办:韩梅梅  88502317 hmm623@jlu.edu.cn

东区财务办:高   85095423  gao_yang@jlu.edu.cn

西区财务办:冀晶焱   87835033  jijy@jlu.edu.cn

医学部财务科:赵志奎  85619397  zhaozk@jlu.edu.cn

南湖财务科:徐义冰 85152960  xuyb@jlu.edu.cn

重大项目资金管理科:谢丛梅  85168798 xiecm@jlu.edu.cn

科研经费管理科:刘一楠  85166397 cwckyk@jlu.edu.cn

自助投递机分布位置

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2楼楼梯口(财务办事大厅楼上)

北区:朝阳校区学生餐厅4楼办事大厅

东区:南岭校区逸夫楼A区9楼走廊

西区:和平校区行政楼2楼财务办事大厅外走廊

医学部:通汇大厦12楼1213室

南湖校区:南湖校区行政楼2楼走廊

 

附件: 资金支付额度审批申请填报指南及注意事项

 

 

                                  财务处

                              2020年4月3日

附件:

资金支付额度审批申请填报指南及注意事项.docx